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简称"卫星创新院"),是中科院启动"率先行动"计划暨分类改革的首批五个试点创新研究院之一,是中科院与上海市共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017年8月22日,中科院正式发文成立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9月26日,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正式揭牌成立。
卫星创新院现有科研和管理人员600余人,硕士以上学历者占80%,平均年龄31岁,半数员工有完整型号研制经验。拥有27000余平方米工作面积,包括质量特性试验区、力学试验区、空间环境试验区和卫星总装厂房,装备多种现代化试验设备,具备研制通信、遥感、导航、微纳和科学试验等多种类型卫星的能力。
卫星创新院的前身为上海微小卫星工程中心,成立于2003年12月,先后研制并成功发射包括新一代北斗导航卫星、暗物质粒子探测卫星、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天宫二号伴随卫星等38颗卫星,成功率达到100%,并承担了多项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科院先导项目、科技部、上海市科委等预研项目,以及北斗导航卫星国家重大专项、高通量卫星通信系统、全球多媒体卫星系统、通信导航一体化增强系统等研制任务,在信息与通信学科方向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经验,目前为止共获得包含国家科技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次、国家科技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次、国家科技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次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卫星创新院坚持"三个面向",分别设立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新技术研究中心;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通信卫星、遥感卫星、科学卫星三个总体部和卫星电子技术、卫星控制技术、卫星力热技术、卫星软件技术四个研究所;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导航卫星研究所和微纳卫星研究所;同时设立了可靠性中心、软件评测中心、AIT中心三个支撑中心。卫星创新院作为我国微小卫星及其相关技术领域的总体单位之一,已成为先进卫星科学技术的创新引擎、航天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政学研产用紧密结合的桥梁纽带、国际交流合作的开放平台。
卫星创新院充分发挥自身在我国航天信息与通信工程领域的技术积累与前沿优势,目前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1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培养点;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个一级学科的硕士培养点。具有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2个二级学科的博士培养点及计算机应用技术1个二级学科的硕士培养点;具有电 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2个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点。
卫星创新院秉承中国科学院的育人传统,坚持在高水平科研实践中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在教学工作将采用采用导师组负责制,有利于学生、导师交流和个性化教学培养,指导学生掌握所学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卫星创新院将紧跟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等当代技术前沿,开设先进实用的专业课程;利用与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关系,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思维;通过搭建战略性国际合作平台、组织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及开展高水平国际交流等形式,以提升我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利用优越的科研试验保障条件,给予学生在航天工程领域的科研实践机会,力争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和前沿性的创新成果,培养一批航天工程应用的优秀人才。
我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极具创新活力的学术队伍,其中副研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150余名。我院依托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联合上海科技大学,已招收并培养了百余名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具有成熟的培养体系。目前在学研究生共88名,上科大联合培养研究生26名。 我院将为研究生提供先进的研究平台,充足的研究经费,良好的生活待遇。欢迎同学们报名!
2018年我院预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3名。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按国科大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我院具体要求报考。
(二)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以下考生为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7.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委托培养博士生。委托培养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学生支付,毕业后回原单位。具体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见国科大及我院相关规定。
8.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院不负有责任: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四、招生名额
我院2019年计划招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3名。
五、报名日期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12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春季入学只招收硕博连读转博的学生,不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生。
六、报名手续
1.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准考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2)两名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考生的硕士生导师写的推荐意见;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含考生自述,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复印件;
(5)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7)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一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
(9)报名费150元;
(10)考生组织关系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考生《政审表》。
接受报名材料时间与当次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一致,用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4号楼研究生办公室收。
2.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我所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七、初试与复试
1.博士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英语和两门业务课。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3.初试时间:
英语:2019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2019年3月16日下午2:00-5:00;
专业课考试时间见准考证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进行政治理论课笔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按我院相关规定进行。
八、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安排在复试时间段内进行。
身体健康状况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具体标准请在报名前向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事先咨询,解释权归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九、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收费、待遇及毕业生就业
2019年度博士招生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3.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同时,中国科学院大学实行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生按照国科大相关规定,可享受和参评的奖助学金设置主要包括六个类别,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4.享受上海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等同员工标准年度体检。
5.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其他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注: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与卫星创新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咨询报考事宜。我院不提供各科往年试卷,相关信息可至国科大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