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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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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博士招考“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13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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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  

博士招考“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扩大导师选拔学生的自主权,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拘一格地发现、选拔和培养拔尖创新优秀人才。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导意见(【2019】138号),结合卫星创新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博士招考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本次进行博士招考的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所有博士招生专业、所有博士招生导师均一并纳入,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选拔考核机制暂不涉及,普通招考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暂不涉及。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在卫星创新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第四条 在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第五条 完善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建立实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招考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申请与报名     

第六条 报考要求     

考生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报考博士研究生相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   

考生要事先联系报考导师,获准后,报考导师为考生提供《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院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表》,报考意见表可由学生连同其它报名材料一起提交。     

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     

第七条 提交的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双面打印);     

(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其中1名应为报考学生的硕士生导师;如硕士生导师不是教授,除提供硕士生导师推荐信以外,还需提供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由推荐专家填写后交由考生和其他材料一起寄送);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的《卫星创新院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表》;(均正反打印)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如没有需要学校出证明说明原因),并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报名费一百五十元,报名费收到后概不退还;     

(7)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8)考生组织关系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考生政审表;     

(9)其他材料:     

a. 《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含考生自述,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原件1份);(正反打印)       

b. 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10)获境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如在报名结束后到材料审核前新增的学术成果也请及时申请增添,材料审核后不再接受任何更新。     

注:报名材料以及提交方式以每年实际的报名通知为准。  

   

第四章 审核与考核     

第八条 在卫星创新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专家组和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对考生的网报信息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     

形式审核:由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审核,筛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学术审核:由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招生专业领域,审批成立相应专业领域的专家组,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每个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学术审核集中进行,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信、学习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审核专家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每个考生进行打分,考生平均分不低于60分为审核通过。学术审核通过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布,初审通过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申请-考核”制博士招录人数的1.5倍。     

          

第九条 考核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和能力,笔试科目为一门,具体招考专业和考试科目对应如下:     

序号   

报考专业         

考核科目(选一门)

1      

信息与通信工程         

数字信号处理         

通信网络技术         

2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控制工程综合         

机械设计综合         

流体工热综合         

备注:各科目参考书     

1、数字信号处理:     

《数字信号处理理论、算法与实现》第三版 胡广书 清华大学出版社     

《现代数字信号处理》 姚天任、孙洪 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     

2、通信网络技术     

《现代通信网络》第三版 沈庆国,人民邮电出版社     

《通信网络基础》李建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3、控制工程综合:     

《自动控制原理》程鹏,高等教育出版社     

《航天器控制》周军,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1    

4、机械设计综合:     

《材料力学》I、II高等教育出版社,单辉祖编。     

《机械设计基础》下册(2007第二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计,吴瑞祥主编     

5、流体工热综合:     

《液体力学》第3版 丁祖荣,高等教育出版社     

《工程热力学》(2001年6月第三版)沈维道,高等教育出版社     

《传热学》(2006年第四版)杨世铭,高等教育出版社     

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及格(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拟录取。     

面试考核分为业务及综合能力考核。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报告,专家组进行提问和答辩。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考核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每位考生的科研业务能力和英语能力分别进行量化打分确定面试成绩,学生面试考核成绩的构成为:科研业务能力考核90%,英语能力考核10%。     

专家组面试考核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对每名考生的考核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考核时间:根据当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招考时间确定。   

  

第五章 成绩     

第十条 按照目前上报教育部博士录取数据库的要求,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应报送每名参与考核学生的业务课一(专业课考试成绩)、外国语(英语)面试成绩、业务课二(面试科研业务能力)及复试(面试综合能力)四门成绩,各门考核成绩也采用百分制,与上报成绩保持一致。分数线执行与对应地区和学科全校普通招考考生相同的分数线。     


第六章 体检     

第十一条 体检由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第七章 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录取     

第十二条 拟录取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结合政审和体检结果,按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决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科研业务能力考核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拟录取。笔试成绩不占比例,笔试成绩不及格(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拟录取。     

第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单位网上公示,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我单位研究生办提出申诉。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十四条  我单位人力资源处与纪监审办联合成立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并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     

监督电话:021-20857021; E-mail:mip@microsate.com。     

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对违规的导师,取消其招生资格。对情节严重的事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视其情节给与1-3年之内不得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在实际操作中,如遇争议或其他情况,由我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第十六条 本方案由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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